湖南科技学院发展规化处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建设 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自:站点 时间:2014-10-28 浏览:201字体大小:

 湘教通〔2014170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现就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章程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章程。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是实施校内管理的依据和师生的基本行为规范。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实现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是《高等教育法》赋予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提出的,“到2015年所有高校都要制定章程,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二、切实将章程制定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17号)要求,各高校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不断探索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各高校要将学校章程作为必须健全落实的制度规定,纳入到各高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我们将协调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作为评估“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校尽早谋划,尽快组织落实,并把章程的制定作为保障师生员工权益,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抓紧抓好。

三、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的实施步骤

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计划20146月份全面展开,到2015年底完成。前期已先行试点的14所章程建设高校原则上于20149月前完成章程制定;省属本科院校原则上于2014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其他高校于2015年底6月前完成章程制定。省教育厅201410月起开始正式受理全省高校章程的核准申请(试点高校可于20147月起提出申请)。请各高校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按时完成起草论证和报送核准工作。省属高校章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核准委员会将不定期召开会议,论证评议高校章程,争取在2014年底完成30所左右高校章程的核准颁发工作;到2015年底完成所有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健全章程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章程制定工作,加强条件保障。章程建设试点高校要尽快完成章程制定或修订工作,形成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的章程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我们将适时召开章程建设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开展。
2
、严格履行程序。各高校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实做好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讨论审定、报送核准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3、材料报送要求。经过校内审定后的学校章程,务必及时上报。
联系人:熊沩;联系电话:07318471549013807312336;电子邮箱:hnsjytzcfgc@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452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邮编:425199     电话:0746-6383698
版权所有:湖南科技学院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工作处)     备案:湘ISO60001备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