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马克思主义学院整体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高校每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至少对口支援1个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协作共建,打造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共同体,逐步提升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推动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支援单位 全省高校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为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受援范围 全省高校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2021年已获批专项经费支持受援单位不再申报。 四、协作原则 坚持示范引领。遵循以强带弱、重点帮扶的要求开展对口结对协作,充分发挥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共同发展。在协作共建中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共建共享思政课教学资源,创新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打造高素质思政教师队伍,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 坚持一体推进。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一体推进各项工作。 五、协作内容和方式 参照湖南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协作双方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受援马克思主义学院存在的短板问题与实际需求,确定协作内容、方式、措施等,签订对口协作协议书(见附件1),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协作内容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思政课教学实效提升、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研究、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人才培养等。 协作方式一般包括: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共建共享教学资源、推广示范性教学经验、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联合举办学术会议、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共同拓展教师培训渠道、联合开展教师培养培训等。 六、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将给予各支援单位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专门用于开展对口协作工作。各参与高校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集中优质资源,发挥办学优势,高质量做好对口协作双方工作。 七、考核验收 对口协作工作周期为一年。考核验收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方式。对口协作双方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开展自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八、2022年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方式。全省高校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自愿申报,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限选择一所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填报。 2.申报材料报送。请各申报高校于5月23日前,将《湖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牛皮纸袋装好),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邮寄材料以寄达日期为准。 3.遴选确定。省教育厅会同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遴选确定对口协作单位。协作双方应在遴选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湖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协议书》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批备案。 联系人:曾潇潇,虢晶;联系电话:0731-85535605;邮箱:hnjygwxcb@163.com;地址: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楼902室,410016。
附件: 1.湖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协议书(模板)
2.湖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验收指标体系表
3.湖南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口协作申报书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xxgk/tzgg/202205/t20220513_1069769.html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1日 |